问: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有何共同点?( )。D.都要有拘传票或拘传证

答: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都需要有拘传票或拘传证,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共同点。
1. 拘传票或拘传证是对被拘传人的法定传唤文书。无论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进行拘传前都必须出示合法的拘传票或拘传证,对被拘传人实施强制传唤。没有这份法定文书,公民无法被强行传唤。
2. 拘传票或拘传证上都要明确记载被传唤人的基本信息,拘传理由,传唤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应当具体和明确,以保障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3. 拘传票或拘传证的签发都需要由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签发。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民事案件由审判机关签发。这些机关都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发拘传票或拘传证。
4. 被拘传人若抗拒传唤,拘传机关都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将其带至指定地点。但在使用强制措施时都应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使用力量。
5. 拘传结束后,拘传机关都应将被拘传人释放,不得无故拘留。若需要拘留,另行依法办理。
除此之外,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补充调查对象的不同,强制措施使用标准的不同等。但作为传唤被传唤人出庭的强制措施,它们的共同点更加突出。综上,拘传票或拘传证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拘传共同点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