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自杀在医院两年没赔给钱,还得吗

答:
自杀发生在医院,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有必要的赔偿责任。但是,自杀行为本身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必对此负责。所以,如果自杀的直接原因是病人自己的行为,医院一般不需要赔偿。
2. 但是,如果自杀是由医院的重大过失或医疗事故导致的,比如说,医生误诊或延误治疗导致病情严重,病人因无法忍受痛苦而自杀,这种情况医院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3. 另外,对于精神科病人,医院有加强关照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医院疏忽职守,导致病人有自杀行为,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4. 虽然如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责任的认定会出现变化,2年后的诉讼时效,会对责任认定产生一定影响,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
综上,自杀发生在医院,医院是否需要赔偿,主要还是要看自杀的具体原因。如果自杀完全是病人自己的行为,医院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自杀是由医疗事故或医院重大过失引起,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是,2年后再追讨赔偿,由于时效问题,责任认定会有一定变化,成功获取赔偿的可能性会减小。
所以,病人家属如果要追究医院责任,应当及时采取行动,时间越长,责任认定越复杂。如果医院确实存在重大过失,家属应当积极采取各种行动以保全权利。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