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
1.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或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2. 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部门或者安全部门工作机构。安全部门的任务是:
(1)研究拟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责任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设、风险辨识和评估;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和检查;
(4)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
(5)组织开展急险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 高度危险作业的企业,不论从业人数多少,都应当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高度危险作业包括矿山、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等行业。
综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不同规模和性质的企业,对安全管理体制的要求不同。但整体来说,安全总监和安全部门的设置,对于较大型和高危企业来说是必要的。这有助于企业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