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伪造人民币是什么罪?

答:
伪造人民币属于严重的经济犯罪,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私自伪造货币罪的法定刑为:
伪造货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伪造人民币的行为会面临3-10年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罚。该罪名为私自伪造货币罪。
伪造人民币的行为还涉及一些法律术语:
1. 货币:指流通的货币现钞,通常我们所说的“钱”。伪造人民币,泛指伪造人民币纸钞。
2. 伪造:指非法制作和变造真钞,包括仿制、涂改和改装等行为。
3. 私自:指未经国家机关许可私自进行的行为。
4. 数额较大、巨大: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假币数量、品种面值以及流通范围等因素��判断“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一般数额较大在5万-30万左右,数额巨大在30万以上。
5. 其他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指落实假币、组织落实、流通落实假币等严重程度较高的情形。
所以,总的来说,私自伪造和流通人民币现钞行为违法,会受到严厉的刑法制裁,可能面临较长期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处罚。这种行为严重危害货币流通秩序和经济金融安全,是不可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