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外贸企业如何以约定的汇率进行成交?

答:
外贸企业以约定的汇率进行成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签订远期结汇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约定在未来确定的日期,以确定的汇率将一定金额的外币结售为人民币。这种方式可以锁定汇率,避免市场汇率的波动风险。
2. 采用掉期交易。掉期交易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约定在未来某个日期按预先确定的汇率兑换一定的外币和人民币。这种交易类似于远期交易,同样可以锁定汇率。
3. 采用期权交易。外贸企业购买期权合约,获得在未来某期间内以约定汇率购买或出售外汇的选择权。如果市场汇率变化不利于企业,企业可以选择不行使这种选择权。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汇率波动风险的同时保留一定灵活性。
4. 增大结算期限。企业可以在成交合同中增大结算期限,比如将原先的3个月期限延长至6-12个月。一段较长的结算期限,可以避免在这段期间内出现较大幅度的汇率波动,减少汇率风险。
5. 选择客户与银行结算。部分外贸企业会在合同中约定由客户与银行直接结算货款,再由银行将等值人民币支付给我方。这种方式由银行承担汇率风险,企业可以规避这部分风险。
以上是外贸企业常用的几种以约定汇率进行结算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综合使用多种方式,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