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甲省W市公安局对马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查,下列说法不合法的是?
答:
甲省W市公安局对马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查,需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下列说法中不合法的主要有:
1. 未经马某同意,秘密安装监听设备监听其通讯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侦查人采取侦查措施,需获得立案审批;安装监听设备等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未经被侦查人同意秘密安装属于违法行为。
2. 以马某涉嫌其他案件为由,刑事拘留其10天进行审讯。刑事拘留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需要案件证据确实、充分、与被拘留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以不相关案件审讯为由进行刑事拘留属于违法行为。
3. 对马某亲属和好友进行威胁利诱,要求其提供马某的犯罪证据。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护证人和其他相关人的权利,证据需要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威胁和利诱属于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 案发后对马某住处及通讯联系人进行全面监控,截止其一切通讯联系。这侵犯了马某的人身权利和通讯自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范围和侦查手段的规定,属于超过必要限度的侦查行为,不合法。
除上述违法事项外,其他合法的侦查手段和步骤,如调查看卷、询问证人、现场勘验等,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采取。但整个侦查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障被侦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