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烈士家属到广西扫墓的费用什么部门付?一行几人?

答:
烈士家属扫墓的费用一般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1. 烈士家属所在地的政府。包括省市县政府,他们会根据家属人数和到广西的交通费用等拨付一定费用补贴家属。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广西政府会对到广西省内进行烈士扫墓的家属提供一定的费用补助,主要是交通和食宿费用。
3. 烈士墓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广西各地市县政府也会根据本地区内烈士墓地的家属人数,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
4. 部队或公安系统。如果烈士是部队或公安干警,所在部队或公安机关也会有相应的费用补贴政策。
至于可以带几人去扫墓,这主要根据家属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来说,可以带的家属人数为: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通常3-5人。
2. 如果烈士生前无子嗣,可以带烈士的直系亲属外,还可以带侄子、外甥、外孙等亲属代表,人数可达6-8人。
3. 个别情况下,如果家庭近亲属较多,并且都有强烈的扫墓愿望,经申请和批准,人数可以适当放宽至10人左右。
但无论带多少人,费用补贴的标准和额度,各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属如有特殊困难,可以在申请时反映,取得更高额度的费用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