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机构设置中可以自动生成的是
答:
机构设置中可以自动生成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机构代码。在设立新机构时,可以根据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自动生成该机构的代码。机构代码通常包括层次代码、序列号代码等,按一定规则产生,用于标识和登记机构。
2. 上下级关系。当新机构被设立入森机构系统时,可以自动确定其上级机构和下级机构,形成机构之间的上下级关系网。这些关系网是机构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职责权限。新机构被设立后,可以自动默认部分职责权限。如visions机构被设为财政部门,则自动具有部分财政管理职责;被设为人力资源部门,则自动具有人员招聘、考评、培训等权限。这些默认职责权限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4. 领导职数。新机构设立时,可以自动产生该机构的主要领导职数,如部门可以设1名部长,副部长2名等,局级机构设1名局长,分局设1名分局长等。这些领导职数也可以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下属类型。在设立总部类机构时,可以自动预设其下属机构类型,如设立集团公司,其下属机构类型默认为子公司;设立财政厅,其下属机构类型默认为税务、会计等局。这些下属机构类型也需视实际调整。
6. 机构数量。在设立某类型机构时,可以根据历史经验自动产生该机构的下属机构数量范围。如省级机关委设3-6个厅级机构,厅级机关下设5-10个局级机构。这仅供参考,具体机构数量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以上内容在机构设置中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自动生成,提高设置效率,但最终仍需组织结构设置人员和领导审核、调整,以满足机构管理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