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做日结临时工这边不要你做了,做了多久小时工资可以拿得把?
答:
如果工作场所突然通知你不再需要你担任日结临时工,那么你应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具体可以拿到的工资应按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 已经工作的时间。你已经为公司提供了工作并投入了时间,这部分时间的工资是应得的。如果工作了8小时,那么应得一整天的工资报酬。如果只工作了部分时间,如5小时,那么应得5/8的一整天工资。
2. 试用期工资。如果离开工作还在试用期内,试用期通常会有单独的工资条件,这也需要计算在内。试用期工资一般会稍低于正式员工,需要参考劳动合同或当地劳动基准。
3. 预告期工资。根据劳动法规,雇主解除劳动关系通常需要提前一定期间做出预告,这段预告期也是有薪的,属于应得工资部分。一般要提前2周至1个月不等。
4. 遣散费。如果你已经转为正式员工,那么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支付一定额度的遣散费,用于补偿你因失业带来的损失。遣散费会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一般工作3年以上会有1-3个月工资的遣散费。
5. 其他补充费用。如果工作期间有发生加班或出差等,相应补充的加班费和差旅费也应在离职时一并结算。上述各项工资的总和就是你可以获得的报酬,需要与工资条或劳动合同对照,以确保不漏掉任何应得项。如果存在纠纷,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所以综上,如果突然被通知不再需要工作,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清算已工作时间和相应工资的报酬,并根据劳动法规和合同,确定试用期工资、预告期工资、遣散费等应得项目,以获取公平的经济补偿。这是你作为劳动者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