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入伍不用注销户籍了
答:
是的,现在入伍不需要注销户籍了。这是因为民政部等部门出台的一些新政策。具体来说:
1. 201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实施,其中规定入伍不再要求注销户籍。这为军人入伍不注销户籍奠定了法律基础。
2. 2016年3月,中央军委颁布《军人入伍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入伍军人不需注销户籍。这为入伍不注销户籍提供了政策保障。
3. 民政部要求各地在做好宣传解释的基础上,入伍军人如在本人申请下,可以选择不注销户籍。各地也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允许入伍不注销户籍。
4. 入伍后,军人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可以一起使用,实行“一人一本”。军人入伍后仍然享有本人户口登记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5. 若军人退出现役后返回原登记地定居,可以直接使用原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无需重新申领。这便利了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和生活。
所以,入伍不注销户籍的政策,实质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便利军人入伍和退役。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军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