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农村上的养老保险和职工的养老保险,能叠加算15年吗?

答:
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和条件也不同。两种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叠加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根据现行政策,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转移和继承。这两种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认定,实现"可转、可继承、不重复计缴"。也就是说,可以将在农村的缴费年限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于城镇职工的养老金申领与计发。
2. 但是,农村和城镇的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结余不同,所以将农村的缴费年限转移至城镇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不能转移,需要按城镇的缴费基数重新计算。农村的缴费年限只能用于满足城镇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超过最低要求的年限,其个人账户余额不予转移。
3. 15年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如果农村和城镇的缴费年限加在一起达到15年,则可以申请城镇职工养老金,但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仍按城镇的标准单独计算。不能将两地的个人账户余额简单相加。
所以,综上所述,农村和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相互转移和继承,以满足最低领取条件,但个人账户余额不得相加计算。如果合计年限达15年,可以申领城镇职工养老金,但养老金数额按城镇标准计算。希望上述说明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