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失信人怎么解除
答:
失信人想要解除失信记录,需要进行如下步骤:
1.还清相关债务。首先需要还清导致失信的债务,这是解除失信的前提条件,没有还清债务,失信记录无法解除。还债可以通过一次性清偿、分期还款等方式进行。
2.申请解除失信记录。还清债务后,需要向原信用记录提供者(银行、通讯营业厅等)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失信记录。需要提供还款证明等文件证实已清偿相关债务。
3.等待审核和解除。向信用记录提供者申请后,需要等待对方审核确认已经清偿债务以及还款情况属实。确认无误后,信用记录提供者会在一定期限内(通常15-30天)解除与该债务相关的失信记录。
4.重新建立信用。失信记录解除后,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重新建立个人信用记录。比如可以申请信用卡进行正常使用和按时还款,可以申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还款,或者找担保人进行信用担保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可以逐步改善信用等级和信用Score。
5.定期检查信用报告。解除失信后应定期(每年至少1-2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检查是否已将失信记录删除,信用记录提供者有无新建立的信用信息,以及监测个人信用评级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用记录提供者查询并申请更正。
综上,解除失信记录需要经过还债申请审核等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解除记录后还需重点关注信用状况及时矫正,重新建立良好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