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

答: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主要包括:
1.体罚或言语羞辱学生:任何形式的体罚、肢体暴力或严厉的言语羞辱和威胁学生都是严重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性骚扰:教师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如言语、视线、肢体接触等,都是绝对禁止的。一旦发生,应立即进行举报和处置。
3.滥用教师权威:如利用教师的权威地位索取学生的财物或服务,釆用学生为自己私事劳动等,都是教师权威的滥用行为,需受到相应惩处。
4.教师渎职行为:如长期缺课、不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不尽教学职责等行为,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属于渎职行为,需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分。
5.隐瞒家长或学校的教学情况:教师有责任如实向家长和学校汇报自己的教学情况,若有意隐瞒一定会影响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6.不公平的评价方式:教师的评价方式应该是公平公正的。若因个人偏见和喜好而偏袒某一学生或歧视某一学生,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成长,这种行为也属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7.泄漏学生隐私: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若教师故意或过失泄漏学生的隐私,会严重损害学生和家庭,属于教师严重的职业违规行为。
所以,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不进行体罚、性骚扰、滥用权威、渎职行为以及评价不公、泄漏隐私等行为。一旦发生,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