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都在法院存档了,再用的时候怎

答:
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火化证等法律文件,一旦在法院完成存档,以后如果需要使用,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向法院申请查阅及复印。可以向法院申请查阅相关法律档案,并进行复印。此方法获取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各种用途。但是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档案查阅复印费用。
2. 申请法院出具相应证明。如果只需要相关证明,可以申请法院直接出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法律证明文件。法院出具的这些证明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只要求法院开具证明就可,无需进行完整档案的查阅和复印。费用也较少。
3. 申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将法院的存档证明文件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明文件使用。虽然公证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是较申请法院出具证明或查阅复印全套档案费用为少。公证书在很多场景下也可以满足需要。
4. 申请模拟重制相关证明。如果原证明文件已存档且无法取出,申请人可以委托当地公证处进行证明文件模拟重制。公证员会根据档案记录模拟重制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上面标注“模拟重制”字样,以示区分。这也是获取存档证明的一种替代方式,费用较其他方式为低。
5. 如果相关证明是近期存档,法院也可从当前档案中直接提供,无需其他申请和手续。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需联系法院将存档证明取出即可使用。但时间久远的存档证明,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提供,需要通过上述途径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