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强制执行不给生活费怎样投诉

答:
如果遭遇因强制执行而导致的生活费被拖欠或未发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1. 向执行法院投诉。可以向负责强制执行的法院提交投诉材料,反映生活费被拖欠的具体情况,请求法院督促执行机关发放生活费,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2. 向执行机关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执行局、执行处等执行机关投诉,告知生活费被拖欠的情况,要求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保证生活费的发放。
3. 向监察机关举报。可以向地方人民检察院、教育厅等监察执行机关举报生活费被拖欠的情况,要求对负有责任的执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及时发放生活费。
4.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执行机关的不作为或恶意拖延发放生活费,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相关执行行为,确认生活费应予发放。
5. 向党风廉政监督机关举报。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拖欠生活费行为,涉嫌执行人员的玩忽职守,可以向监察委员会、司法厅等党风廉政监督机关举报。
6. 媒体曝光。将生活费被拖欠的情况向媒体曝光,引起舆论压力,督促相关执行机关尽快发放生活费,以减轻当事人的生活困难。
综上,强制执行不发生活费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投诉举报前,当事人应首先与执行机关进行沟通,理解清楚相关情况,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