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应当收回保险单,并书面通知旅行社所在地()。
答: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 收回保险单。保险公司应收回旅行社持有的保险单原件,以正式终止保险合同。
2. 书面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旅行社所在地的主管部门通常是旅游局或民政部门。保险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这些主管部门,告知其已与该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合同解除。这是为了让主管部门知悉旅行社目前没有有效的责任保险,以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
3. 书面通知旅行社。保险公司应当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旅行社,告知其责任保险合同已解除。通知应说明解除的原因、时间等相关信息。这是要让旅行社明确其目前没有责任保险保障,避免旅行社出现误解。
4. 退还旅行社已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旅行社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在解除合同后退还旅行社已支付的保险费部分。保险费通常按天或月计算,所以保险公司应退还尚未生效的部分。
5. 及时更新保险监管记录。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更新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业务监管记录,注销相关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避免重复计算或重复退费等问题发生。
所以,保险公司在解除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后,应当收回保险单,并书面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主管部门(通常是旅游局或民政部门)。这两个动作是最主要和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