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北京2021年消耗量定额超高增加费怎么计算

答:
北京2021年实施新的定额超高增加费政策。超过定额部分的用量需要交纳定额超高增加费。具体计费方式如下:
1. 首先要明确家庭的定额标准。定额标准根据家庭人口计算,1人家庭为60立方米/月,2人家庭为90立方米/月,3人家庭为120立方米/月,4人家庭为150立方米/月。家庭人数越多,定额标准越高。
2. 算出家庭的实际用水量。这个根据家庭的水表读数计算得出。
3. 比较实际用水量和定额标准,如果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标准,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需要交纳定额超高增加费的用水量。如果不超过定额标准,则不需要交纳定额超高增加费。
4. 根据超出定额的用水量,按层级收费。第一层为定额标准到150%定额标准之间的用水量,收费2元/立方米。第二层为150%到200%定额标准之间的用水量,收费3元/立方米。第三层为200%定额标准以上的用水量,收费4元/立方米。
5. 根据超出定额的用水量和对应层级的价格,计算出需要交纳的定额超高增加费总金额。
举例:一个3人家庭,实际用水量为160立方米。首先这个家庭的定额标准是120立方米。实际用水量160立方米超过了定额标准40立方米。这40立方米属于第一层,所以定额超高增加费=40*2=80元。
所以北京2021年的定额超高增加费计算方式就是:实际用水量-定额标准=超出定额用水量,超出部分根据层级收费,最后计算出定额超高增加费总金额。请根据个人家庭情况详细计算交由定额超高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