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情况下开发票
答:
以下情况需要开发票:
1. 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企业履行发票开具义务的主要情况。
2. 接受预付款项: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时,需要在收到预付款的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销售给没有增值税发票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像事业单位,农民等没有增值税发票使用权的购买方,企业也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签订预收款合同或协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确认收到预付款项,也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跨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对于跨月或跨季度销售的商品或劳务,企业可以随时开具发票,不必等到交付使用或者劳务结束。
6. 出口货物或劳务:对于出口货物或劳务,企业需要开具NOTIFIED EXPORT INVOICE或免税销售单。
7. 其他:像购买办公用品等应税消费也需要取得发票,以证明进项税额。
需要指出的是,发票的开具要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增值税发票在购买方确认收货或者服务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开具。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任何虚假记载都将面临法律处罚。
以上就是需要开具发票的主要情况,企业在各种交易与经营活动中,需要严格遵守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及时开具准确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