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局律师怎么办

答:
如果检察院驳回案件,让公安局补充侦查,这种情况下,公安局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
1. 调阅案卷,了解检察院驳回案件的具体理由,看是否属于程序违法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如果是证据问题,可以协助侦查机关进一步开展侦查,收集足够的证据。
2. 指导侦查机关规范补充侦查程序,要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获取证据。补充侦查要有针对性,要针对检察院指出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不能扩大侦查范围。
3. 如果驳回理由属于程序违法,要及时纠正,在补充侦查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同时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可以适当简化补充侦查程序,但不得再次违法。
4. 补充侦查结束后,要严格审核案卷,对证据进行评估,进一步论证案件定性和量刑建议。必要时可以修改定性和量刑建议,以期检察院下次审查时可以采纳。
5. 向检察院提交补充侦查报告,并 can再次做好上诉答辩准备,针对检察院可能存在的疑问和异议提出合理解释。必要时要求检察院再次开庭审查,作进一步的陈述。
以上是公安局律师在案件被检察院驳回后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关键是要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进行规范的补充侦查,并进一步完善案件,以便下次检察院审查能够解决初审中的疑问,支持起诉或起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