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户口怎么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
答:
离婚后,如果想将户口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迁出证明。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证明,提交离婚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获得迁出证明。
2. 申请接纳证明。去原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接纳证明,提交迁出证明、身份证等材料。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同意接纳,将获得接纳证明。
3. 选择户口迁移方式。可以选择“暂时迁移户口”再行办理“恢复籍贯”的方式,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恢复籍贯”。暂时迁移的手续简单,随后再恢复籍贯。直接恢复籍贯的材料要求略高。
4. 暂时迁移户口的手续。持接纳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暂时迁移户口手续。办理完成后,户口将暂时迁移至原籍所在地。
5. 恢复籍贯手续。持接纳证明、迁出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恢复籍贯手续。恢复籍贯完成后,户口将正式迁移至原籍所在地。
6. 补充手续。恢复籍贯后,需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迁移、社保转移等补充手续,确保各项信息与新户籍信息匹配。
7. 其他注意事项。在申请迁移户口过程中,需提供离婚相关证明材料。女方需提供前夫的确认书。已有子女的,要提供子女信息及监护权证明。
这个流程是离婚后的户口迁出迁入并最终恢复籍贯的详细步骤。提前准备好全部审核资料,熟悉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和各部门联系,户口迁移手续就能正常进行。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在回复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