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单位缴费基数怎么填

答:
单位缴费基数是用来计算社会保险费的重要参数。它的填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填报的缴费基数是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薪金收入。不能仅填报工资的一部分,否则会导致社会保险费缴纳不足。
2.对于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工资的,应填报该月或该季度的实际工资总额。对于按年发放工资的,应把年工资平均分摊到每个月,填报平均月工资。
3.对于有销售收入或提成收入的职工,如果销售收入或提成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也应将其计入缴费基数。如果销售收入或提成是浮动收入,可以参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值计入缴费基数,或者按当月实际发放额的50%计算计入缴费基数。
4.如果某月实际工资显著高于平常月份,单位可以考虑当月填报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平常月份的150%-200%。但年终结算时,应按实际工资总额补缴不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5.对于 劳动合同与实际发放工资不一致的情况,应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填报实际发放工资对应的缴费基数。
6.新聘用的职工,第一个月的缴费基数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填报。之后每个月应按实际发放工资调整缴费基数。
7.对照上一次缴费基数变化较大时,容易产生社会保险费差异性补缴或返还的情况,单位应准确填报,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
所以,总而言之,单位缴费基数的原则是应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 objectively和准确地填报,既不可过高也不可过低。做到这点,可以确保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纳和职工权益的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