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未开票收入后期补开怎么申报

答:
未开票收入后期补开发票,在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定补开发票的时间:未开票收入是指在该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但没有开具发票。补开发票的时间一般应在取得收入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前,或在税务机关对应会计年度的纳税申报期间内(一般为次年3-5月)。如果超过上述时限补开发票,则本期不能列入当期的税前收入,只能在补开发票时的会计期间内确认收入。
2. 填报上期的信息:由于是补开去年的发票,在申报时,金额应填报在上一期的信息,在“上期留抵退税额”项下填入补开发票的金额,以抵扣上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 区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补开的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抵扣金额填在“进项税额”项下;如果是普通发票,则抵扣金额填在“上期费用”项下。
4. 准备相关证明文件:为防止税务机关对补开发票产生疑问,建议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收款凭证、银行流水等以证明补开发票对应的收入确实发生在上一期。这有助于税务机关对后补开票的确认。
5. 确保会计信息准确连贯:补开发票后,要及时将发票信息在会计账簿中确认并登记,保证会计信息的连贯性和准确性。这也有助于为税务机关解释提供必要依据。
综上,未开票收入后期补开发票申报,要注意时间、填报内容、区分发票种类、准备证明文件和确保会计连贯等,只有诚信申报,提供必要证明,税务机关才会认可后补开发票,使其在税前费用得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