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962年7月,全国大约有20%的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这一现象的实质是( )。
答:
1962年7月,全国约20%的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这标志着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包产到户的实质是:
1. 改变了 collective化运动中过度集体化的错误倾向,允许农民自主经营一定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活动。在集体化运动中,农业生产资料过度集体化,农民丧失了经营自主权,积极性受到抑制,农业生产遭受重创。包产到户的实施恢复了农民的生产激励机制,重振了农业生产。
2. 体现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方向——逐步实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包产到户使农民对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拥有更大所有权和分配权,但农村基本统一由人民公社管理,这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初步形态。
3. 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成功尝试。包产到户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为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施提供了重要经验。
4. 体现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渐进性。包产到户没有改变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基础,而是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民经营自主权的恢复,一步步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渡。这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策略和方法。
所以,综上所述,1962年7月全国约20%的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其实质是恢复农民生产激励机制,实施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初步形态,并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个成功尝试和渐进性改革的体现。这标志着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