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答: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保障未成年人以下权益不受侵犯:
1. 生命权和健康权: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各种形式的身体伤害、虐待和遗弃。
2. 受教育权: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必要的教育,发展未成年人的智力和身体。
3. 发展权: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允许未成年人按照其年龄和心理发育的需要进行游戏、活动和休息。
4. 表意权:保护未成年人表达意见的权利,允许未成年人对影响其利益的事项进行表达意见。
5. 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禁止非法或者非必要地干预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和其他个人隐私。
6. 受经济保障权: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包括食物、住宿、医疗等方面。
7. 受继承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8. 避免经济剥削: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强迫劳动或者剥削其劳动成果。
9. 参与社会文化活动的权利:允许和鼓励未成年人参与适合其年龄的社会文化活动。
以上权益的保障,使未成年人能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帮助下,全面和谐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