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
答:
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了推销产品、促进销售等业务目的,对客户进行餐饮、住宿、交通等招待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一定限额,主要包括:
1. 餐费限额:正常餐费每人每天最高扣除标准为400元,重要 scenarios 最高600元。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个人消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2. 住宿费限额:正常住宿费每人每天最高扣除标准为700元,重要 scenarios 最高1000元。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个人消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3. 交通费限额: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4. 娱乐费限额: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遵守以下原则:
1. 费用必须与业务活动有直接关系,有确凿证据进行支出并留存账目账证。
2. 费用标准必须适当,不得过高。特别是针对与企业有购买决定权的客户,更需严格控制,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3. 应酬对象应限于与企业有商业来往或 Potential 合作关系的对象。不得对无实际业务往来或无意合作的对象进行业务招待。
4. 应对全年业务招待费用总额进行预算和控制。超过规定额度的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会受到限制。
综上,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超过限额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视同个人消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