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答:
申请财产保全通常有以下步骤:
1. 确定财产保全的理由和目的。通常包括生效或者临时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为了避免对方转移、隐藏或者毁灭财产,保全申请人合法权益等。
2. 源于财产保全的请求权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等,以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目的。
3. 确定保全标的和范围。列明需要财产保全的具体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股票、知识产权等,并尽量注明权属、数量、价值等详细信息。
4. 确定财产保全的方式和期限。常用的方式有查封、扣押、监管等,需注明具体方式和期限。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可延长。
5. 起草和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财产保全理由、标的范围和方式、期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提交。
6. 法院受理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会发出财产保全令,对标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不批准的会作出驳回决定,可在10日内申请复议。
7. 财产保全期满或达到目的时,申请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取回财产。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解除财产保全。
这就是申请财产保全的详细流程,申请人要提供充分证据,确保财产保全的理由和目的合法,保全的范围和方式适当,否则容易申请不被批准或导致其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