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哪些权利?()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以下权利:
1. 知情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知道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申请人说明相关信息。
2. 申请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无故拒绝受理。
3. 表达意见和陈述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向行政机关表达意见和陈述事实。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和研究。
4. 裁决权。行政机关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公正裁决。
5. 复议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或者不许可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复议。
6.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或者不许可决定及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充分保障上述权利,依法作出公正决定。这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