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未满多少分的可以处理其它
答:
关于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驾驶人初次取得驾驶证或无记分记录的,记分起点为0分。
2. 一次违法行为的记分在2-6分之间,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记分数不同。如疲劳驾驶记3分,超速记3分,酒后驾驶记6分等。
3. 驾驶人的记分总和累计到12分以内,可以选择接受教育并处罚金的方式处理,无需停驾停车。超过12分就需要停驾停车处理,直至记分减为12分以下。
4. 记分的有效期为2年,2年内如无新增违法记分,之前的记分将自动消除。如果2年内再次违法,之前的记分将重新计算在内。
5. 虽然累计记分未满12分可以选择交罚金的方式处理违法行为,但是对于某些严重违法行为,如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等,需要立即停驾停车,不论之前记分如何。
6. 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等方式减记分,每年最多可以减去3分。减记分后的记分需要达到相应的标准才可恢复驾驶。
所以,综上,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记分未满12分,可以选择交通教育和罚款的方式处理,无需立即停驾停车。但对于某些严重违法行为,不论记分如何,都需要立即执行停驾停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