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暴受害者是否有罪?

答:
家庭暴力受害者通常都不会有罪。以下几点可以详细说明:
1. 家庭暴力受害者是遭受伤害和威胁的一方,不是施暴者,所以不应该被视为有罪或需要承担责任。家庭暴力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受害者不应被归咎。
2. 受害者之所以遭受暴力,通常是因为施暴者的控制欲望和政治需要,而不是受害者的行为。受害者不应被视为“自找的”或“活该”。
3. 受害者有权利拒绝暴力,制止施暴者的行为。但考虑到两人的关系和施暴者的控制,受害者往往很难立即离开施暴者或报警求助。这不表示受害者有罪。
4. 受害者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可能会采取一定的自我防御行为或争吵WORDS。但这主要是出于生存本能,不应视为有罪。受害者的行为不应与施暴者的行为等同。
5. 任何人都有权利在无暴力的环境中生活。家庭暴力是对这个基本人权的践踏。受害者无需为施暴者的行为负罪,也不应被要求容忍暴力。
所以,总的来说,家庭暴力受害者是施暴行为的受害人,不应被视为有罪或需要承担责任。受害者有权利拒绝暴力,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