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原告未成年人父母不同意诉讼怎么办
答:
如果原告是未成年人,但父母不同意提起诉讼,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果原告已婚或已成年(18周岁以上),则其配偶或者本人可作为法定代理人,同意提起诉讼。未婚未成年人需取得父母之一的同意即可。
2. 申请法院指定代理人: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他成年亲属或无亲属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会审查被指定人的资格,一般须具备全民代理资格。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同意即可提起诉讼。
3. 父母反对理由不当:如果父母的反对理由显失公允,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有诉讼行为能力。法院会判断父母的反对理由是否妥当,如果不妥当会确认原告有诉讼行为能力,可提起诉讼。
4. 代理律师申请:原告和代理律师一致同意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法院有可能会认可代理律师的申请,确认原告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程序才得以启动。
5. 起诉后补正:原告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起诉,法院会通知当事人限期补正。如果限期内法定代理人同意,或采取上述其他方式补正,则诉讼有效;如果期限内未补正,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诉讼无效。
所以,总的来说,如果原告父母不同意诉讼,主要通过指定其他法定代理人、申请确认诉讼行为能力或者代理律师申请等方式来启动诉讼。起诉后发现问题也可以通过补正来维持诉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