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信访流程怎么走不越级
答:
信访流程不越级的关键在于严格按照规定的层级标准进行信访。主要流程如下:
1. 先信访基层部门:个人或企业遇到问题,首先应向相关基层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诉求,如向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详细说明情况,寻求解决问题。这个层级的信访属于正常渠道,一般不会有越级现象。
2.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信访:如果基层部门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信访,如向相关局或区委书记信访。这个阶段信访要提供基层处理的相关资料,说明基层未能妥善解决的原因,以便上一级部门清楚情况进行处理。
3. 再向更高层级办公厅或委员会反映:如果区、局一级未解决,可向市或省的办公厅、委员会信访,但仍需提供前两个层级的办理情况作为依据。这个层级的信访被视为正常上诉渠道,而非越级,需要有清晰的程序依据。
4. 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如果前三个层级均未获满意解决,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如信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要提供完整的前期信访过程资料,说明各层级的处理情况及原因。只有在法定程序都已尽量采取的情况下,才符合受理条件,才不会被视为“越级”。
遵循上述步骤进行信访,在每个层级要提供前期流程资料作为依据,说明各级未尽到应有义务的原因,这是进行不越级信访的关键,否则容易被视为“束之高阁”、“越俎代庖”。严格按照规定的层级关系进行信访的公民诉求才更易获得合理合法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