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申请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答:
申请开办药店需要以下主要手续:
1. 取得药店开业许可证。这是申请开药店的第一步,需要向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通过审查后颁发药店开业许可证。
2. 取得商业许可证。需要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商业许可证,作为合法经营的证明。
3. 租用药店经营场所。需选择在商业区或居民区闲置的房产作为药店经营场所,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
4. 搭建药店内部设施。包括购置药柜、空调、监控系统、电子秤等设备;设置药品储存区、销售区、休息区等,并标识明显。
5. 配备药店人员。包括聘用具有药师资格证的药师,以及销售人员、售药技术人员等,每位员工需制作身份证件。
6. 采购药品和监管仪器。向持有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配备药品检查仪器如药品测温湿度仪等。
7. 申请税务登记。根据不同经营形式选择合适的税务登记方式,如个体工商户登记、合伙企业登记等,并完成税卡申领等手续。
8. 开业宣传及检查。需要提前做好开业宣传,开业后接受食药局、工商部门等的检查,需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后才可正常营业。
9. 日常管理。包括定期检查药品保质期,配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法,定期为员工培训等,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营业运行良好。
以上就是申请开办药店需要办理的主要手续,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便可成功开设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