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属可以带开税票发票吗
答:
关于家属带开业税票发票的问题,详细回答如下:
1. 普通纳税人可以向家属提供开税票发票。但开票对象必须是真实的购买者,不能虚开。也就是说,发票的购买者必须是实际获得该货物或接受该劳务的人。
2. 家属可以使用开票信息申报个人所得税抵扣,但必须是家属本人真实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家属不能使用纳税人虚开的发票申报抵扣。
3. 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其购买者必须与发票注明的购买者完全一致。如果注明的购买者是家属,但实际购买者或服务接受者不是家属,这属于虚开发票,有违规行为。
4. 家属使用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申报个人所得税抵扣,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核查。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家属提供购买凭证、货物或服务完整的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家属本人实际购买,该抵扣可能不被认定。
5. 若纳税人被发现向家属虚开发票,则该行为属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纳税人将面临发票税控系统记录的警示或处罚。税务机关也可以追缴家属已抵扣的税款。
所以,总的来说,家属可以带开税票发票申报抵扣,但发票的购买者必须是家属本人,而不是纳税人虚开。家属需妥善保存相关购买证明,以便税务机关核查。虚开发票会对企业和家属个人都带来不利影响和处罚。家属申报抵扣时也需小心核查,确保发票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