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文具有与其他书面文字材料不同的特点,其中包括( )。E.必须盖有领导机关的公章

答:
公文具有以下与其他书面文字材料不同的特点:
1. 格式标准化。公文的格式、结构、用语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符合行政文书的格式标准,保证公文的规范和庄重。这体现了公文的官方和正式的性质。
2. 语言规范。公文的用词、句法、语态等都有严格规定,要避免口语表达,保证公文语言的规范、准确和庄重。这也体现了公文的正式性。
3. 内容严肃。公文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谨,不得有失实或误导信息。其语言也应该是正式、庄重的,不得有轻浮或戏谑的表现。这显示了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4. 必须盖有领导机关的公章。公文必须有发文机关的公章或签名,以表示该公文是由该机关正式发出的有效文件。这是公文得以产生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前提。没有公章的文件不能作为正式的公文,不具有公文的官方效力。
5. 行文程序严格。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传达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行文程序,必须经过规定的层层审核才能正式发出。这保证了公文的质量和权威性。
所以,必须盖有领导机关的公章,是公文具有与其他书面文字材料不同的最关键的特点之一。公章赋予了公文以官方效力,是公文成为正式法律文件和行政文件不可缺少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