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作用
答:
1. 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受益者,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增进人民福祉。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施政目标,不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反映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满足人民需求,以人民获得感作为检验依法治国成效的重要标准。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准确了解人民所想所盼,并将人民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真正使人民成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必须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弘扬人民主人翁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政府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权力,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
5.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认同感和扶持力。人民群众实际获得的利益,是检验全面依法治国成效的根本标准。
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灵魂和根本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