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国香港以《商品期货交易法》统一监管香港的期货行业,该法同时要求( )必须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

答:
根据香港《商品期货交易法》的规定,以下几类主体必须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
1. 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是从事期货买卖交易为业务的公司,它接受客户的交易指令并代表客户进行期货买卖。《商品期货交易法》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必须获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许可,并在委员会登记,才可以正式营业。
2. 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进行期货合约买卖和交易的场所。根据《商品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所必须获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成立并在委员会登记。
3. 期货结算公司。期货结算公司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服务,负责期货交易的结算、交收和风险管理。期货结算公司也必须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并接受委员会的监管。
4. 期货结算参与者。期货结算参与者指参与期货交易结算而使用期货结算公司服务的各类机构,例如期货经纪公司、交易参与者等。这些机构也必须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
5. 其他与期货交易有关的机构。《商品期货交易法》规定,与期货买卖直接相关的其他机构,如交易参与者、结算参与者服务机构等,也必须根据法律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
所以,根据香港《商品期货交易法》,必须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的主体包括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公司、期货结算参与者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这有助于加强对香港期货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公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