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发票跨年作废怎么处理

答:
发票跨年作废主要是指在某年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由于发票的开立时间跨越了年度,导致相关的发票在次年无法继续使用或抵扣,这时需要进行相关处理以避免损失。发票跨年作废的处理方法主要有:
1.开具补充发票:可以在年度结束前找开票方要求开具一张本年度的补充发票,抵扣本年度的消费。而次年原来的发票作废作核销处理。这需要找到开票方配合办理,且只能在认证期内开具补充发票。
2.申请延期使用:如果补开发票时间不允许,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税务局申请延期使用原发票,继续在次年使用原发票抵扣相关消费。这需要向开票方索取销售凭证等内容证明购买事实。同时需要缴纳10%的延期使用税。
3.损失转化为费用:无法补开发票和延期使用的,只能将相关消费损失转为当期费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这时需要找到会计凭证等证明购买事实,在账簿上将相关消费转为当期损失支出。
4.发票核销:对无法处理的作废发票,只能进行核销处理。需要在账簿上进行发票核销记录,标注作废原因和相关内容。并在法定期限内将作废发票移交税务部门,配合检查退换发票的审核。
5.谨慎购买:提前沟通好开票时间,避免在年度结束前进行大额购买或接受服务。如果必须进行,要提前与开票方确认是否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补充发票,以便后续报销和进项税抵扣。
综上,发票作废后的处理主要通过补充发票、申请延期使用、损失转化为费用、发票核销和谨慎购买等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无证明的消费支出和价税不可抵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