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资委医保统筹后不报销职工医疗费用
答:
国资委医保统筹后不报销职工医疗费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医保统筹后,职工的医疗费用首先由医保统筹金支付,然后超出的部分才由企业支付。如果统筹后医疗费用仍然全部由企业支付,说明该项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不属于医保可以支付的项目。
2. 医保有年度个人账户支付上限,如果当年个人医疗费用超过这个上限,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这部分费用需要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支付。
3. 某些医疗项目如:体检、矫形、美容、治疗weixin等项目不在医保报销范围,相关医疗费用需要个人或企业自付。
4. 医保有报销比例限制,如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0-95%,非定点医院为60-80%。超出报销比例的部分医疗费用也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5. 有的企业购买的医疗保险覆盖面不及医保,某些医疗项目医疗费用也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6. 职工就医时未正确使用医保卡或未办理医保门诊统筹手续,导致相关医疗费用无法纳入医保报销。
以上是国资委医保统筹后不报销职工医疗费用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和医疗费用不在医保支付范围、超出医保支付限额以及未正确使用医保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