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黄河防御洪水方案经什么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答: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黄河防御洪水方案,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的审核后,才能报国务院批准:
1. 方案起草单位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需要确保方案的防洪目标、预案、资源配置等符合实际情况。
2. 水利部专家审核。水利部会组织防洪防旱和水资源领域的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会反馈给起草单位,需要起草单位吸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 相关局和司审核。如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总等,作为方案执行的主要部门,需要审核方案详细内容,确保工作落实的可行性。他们的意见也是方案修订的重要参考。
4. 相关省区审核。黄河流域各省区政府,需要根据方案对本行政区域的影响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当地防洪需要得到满足。
5. 水利部会签。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汇总后,水利部会对方案进行统一会签,提出最后的审核意见。方案起草单位需要对所有意见进行综合研判,做出修改。
6. 水利部报国务院。经过上述程序审核 и修订的黄河防洪方案,水利部将作为拟定单位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在审议通过后,方案才可正式实施。
所以,黄河防洪方案经过起草、专家评审、相关部门审核、流域各省区审核、水利部会签等多级审核后,水利部才将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确保方案科学高效。这是一个严密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