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共同故意侵权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答:
在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如果多个侵权人存在共同故意侵权,则需要对其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共同故意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下:
1. 主观上共同故意。多个侵权人对侵权行为有共同的故意,即明知会侵犯他人技术秘密但仍然实施。这需要考察每个侵权人的主观态度和知晓程度。
2.客观上存在合作或协作。多个侵权人之间通过合作、协作或者其他方式一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彼此之间存在联系或瓜葛,不单独行事。这一点从外在行为和事实可以判断。
3.侵权结果可以归责于多方。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不能简单地归因为某一具体侵权人所致,而是多方共同导致的。如果某一侵权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没有决定性影响,则可能属于共同侵权。
对于共同故意侵权,每个侵权人都应承担连带责任,意即权利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人或者多人追偿,直到获得足额赔偿为止。各侵权人之间也应根据过错程度进行追偿,或者可以选择向主要责任人追偿后,由其自行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索。
因此,在技术秘密侵权案中认定共同故意侵权,需要考察多方主观态度、客观行为以及损害结果,并根据连带责任原则确定各共同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权利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人或多人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