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这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答: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它要求在社会生产及生活各个领域工作的人都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这一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忠实服务人民,满足人民需求。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人民真实需要和迫切要求,把满足人民需求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在工作中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维护人民利益,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3. 心存善意,维护人民信任。要真诚地为人民工作,以人民信任和拥护为工作动力,绝不可损害人民利益。
4. 公平公正,无私无偏。为人民服务要兼顾人民整体利益,不能有片面之辞;要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地位的不同而有差别。
5. 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要在工作中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艰苦创业,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要无私无畏,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 创新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要不断学习和进取,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使自己的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7. 严肃工作,廉洁奉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工作严谨,言行正派,廉洁自律,确保为人民做出的每一份贡献都没有任何污点。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一个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应具有的基本品质和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