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办理离婚吗?

答:
离婚户口本复印件本身不能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 离婚户口本是指配偶双方的户籍信息已经由婚姻状态变更为离婚状态的户口簿,仅仅是作为证明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的证明文件,但其本身并不能确认离婚关系已解除。因此,离婚户口本复印件不能直接作为办理离婚的证据使用。
2.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离婚协议书等。其中,婚姻证明可以使用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簿等,这些文件需要申请人出示原件。而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名以确认离婚意愿。
3. 如果申请人仅提供离婚户口本复印件而无法出示其他原件证明文件,民政部门不会直接受理离婚手续办理。因为仅凭离婚户口本复印件无法确认离婚关系真实性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4. 如果申请人已丢失其他离婚原证明文件,可以先到公证处办理婚姻证明或者离婚协议公证,再携带公证书、身份证等文件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公证书可以起到原件证明的作用,有助于确认双方离婚意愿。
综上,离婚户口本复印件本身并不能作为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的证明文件使用。申请人仍需提供其他相关原件证明和公证书等以确认离婚关系真实性和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离婚户口本主要用于证明离婚手续已完成,而非直接办理离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