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是否正确?

答:
关于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的说法,需要进一步分析:
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运用范围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租房按揭贷款及还款,用于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国债在法规中并未明确列出。
2. 虽然法规未明确禁止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但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功能是专门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资金,如果大量用于购买国债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功能。
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其主要工作是管理和运营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租房的建设。购买国债并不在其主要职责范围内。
4.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权批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使用和投资方案,但其批准也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符合住房公积金的宗旨和功能为前提。
综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购买国债,尚不完全正确。如果要实施,建议底层法规或政策予以规范和说明,不能违反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宗旨,影响其主要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理由和分析见上,望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