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中国哪个省县实施的?

答: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中国广泛实施,但最初起源和发展较快的省县主要有:
1. 安徽省。安徽是中国最早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省份,早在1949年就有20多个农业合作社。1956年提出“社队化”运动,鼓励农民自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安徽的农业社发展迅速,到1957年已有超过10万个农业合作社。
2. 江苏省。1956年,江苏提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到1957年底已有12.5万个合作社。其中苏南地区合作社发展较快,如常州、镇江等地。
3. 山东省。1956年,山东在市级示范合作社基础上大力推广乡镇合作社,发展很快,到1957年底达到18万个,主要集中在莱芜、聊城、济宁等地。
4. 河北省。1956年,河北提出“互助互义互利”的合作社发展方针,创办了几百个示范社,到1957年底发展到10万个合作社,主要分布在保定、沧州和邢台等地。
5. 辽宁省。1956年底,辽宁就有1.7万个合作社。1957年发展迅速,到年底达13万个。主要集中在沈阳、鞍山和铁岭等地区。
除此之外,吉林、河南、浙江等省也在1956-1957年间广泛开展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其发展势头很快。所以,可以说中国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起源和初期发展,集中在华东和华北各省。这些省县为合作社运动的广泛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