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失信被执行人该怎么做
答:
失信被执行人应该做以下几点:
1. 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了解执行情况。被执行人要主动联系执行法院,了解案件执行状况,是否存在可以申请暂停或中止执行的情形,是否可以通过装让财产、签订履行协议等方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履行协议,化解执行难度。
2. 申请中止或者暂停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存在影响执行的重大事由,可以申请中止或者暂停执行。如财产损毁、重大疾病等情形,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暂停执行可以争取时间,化解执行压力。
3. 提交财产清单,申报全部财产。被执行人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全部财产,使执行法院全面了解其财产状况,以免执法人员查封遗漏财产,加重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同时也有利于找到可以装让或抵押的财产,以满足执行要求。
4. 申请变卖财产的次序和方式。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对财产进行一次变卖,或者分次变卖,选择拍卖、变卖或者直接出售等方式,以实现最高价格和轻松过户,减少损失。
5. 申请委托他人管理财产。对生产经营用的财产,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委托管理,以最小限度影响生产经营和生计状态。同时也可以减轻资产流失和价值减损的风险。
6. 申请缓期执行或分期付款。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一次性清偿执行款,可以申请缓期执行或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全部财产被执行造成生计困难。
以上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做的努力方向和应对措施。但总体来说,与执行法院保持积极沟通,配合执行法院查控财产,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危机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