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女子带步枪子弹登机被行政拘留五日,女子称「系父亲遗物」,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答:
从法律角度来解读此事,有以下几点:
1. 携带子弹登机属于违反民航安全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规定,携带枪支、子弹等危险物品登机是违法行为,机场有权将其扣留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所以,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属于依法处理。
2. 女子称子弹是“父亲遗物”并不是正当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弹药管理法》,任何人不得私藏枪支和弹药,除非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所以,子弹属于管制物品,即使是遗物也不得私自持有。女子的行为仍属违法。
3. 五日的行政拘留期限是机场公安根据具体情节定的。既然女子违反了航空安全法和枪支管理法,机场公安有权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处罚。五日的期限属于较轻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处罚可能更重。
4. 女子如不服处罚,可以在接到行政拘留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public security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9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子携带子弹登机属违法行为,机场公安对其行政拘留5日属于合法适当的处罚。女子若不服处罚,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