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购房价格5000多,还没交房,房价就降到3000了,请问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答:
根据您的描述,购房价格5000多,但房价就降到3000了,未交房就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价,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价格欺诈行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量:
1. 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订。如果购房合同已签订,约定购房价格为5000多,但开发商未交房就单方面降低价格至3000,这属于违约和不诚信的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2. 购房合同中是否有价格浮动条款。如果合同中约定房价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调整,并规定了调价幅度和机制,那么开发商在该幅度内调价不属于欺诈。超过约定幅度的调价,购房者也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
3. 房价下降是否属于正常市场波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如果房价下降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的正常价格波动,一般不属于欺诈。但下降幅度过大时,也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赔偿。
4. 开发商的降价动机是否属于欺瞒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故意在价格较高时吸引购房者签约,然后在未交房时迅速降低价格达到骗取利润的目的,这属于价格欺诈和不诚信行为。
所以,是否属于价格欺诈需要根据上述几点来判断开发商降价的动机和手段。如果降价属于正常价格变化或合同约定,一般不属于欺诈;但如果是故意损害购房者权益而进行的不合理降价,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