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981年参加工作.2002年买断工龄.参加职工医保,缴费10年‘视同缴费22年.个人账户还有吗

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1981年参加工作,2002年买断工龄后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缴费10年,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工龄视同缴费22年。那么在这个情况下:
1. 您的职工医保关系不会中断,按22年缴费年限参加职工医保直至退休。根据现行规定,男性退休年龄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50-55周岁。
2. 您的个人账户还是存在的,购买的12年工龄也会计入您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形成,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您购买的工龄,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支付相应的费用,此款项也会进入您的个人账户。
3. 您的医保待遇则根据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比如高额医疗付费限额、账户余额支付比例等,这些医保待遇指标会按照22年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定。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则主要看个人账户内资金的余额。
4. 您参加职工医保期间所缴纳的费用,在工龄购买之前的10年费用是不退还的。只有在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申请退还。
所以,总的来说,购买工龄后,您的职工医保关系继续有效,个人账户也继续存在,但缴费10年期间所缴费用不再退还。医保待遇将按22年缴费年限核定,医疗报销比例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余额。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当地职工医保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