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主体中,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
所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除此之外,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还有:
1. 区、自治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限是执行法律法规,不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2.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其权限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司法审判活动和起诉活动,不具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
3.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权限是起草和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不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4. 各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地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5.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综上,除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外,其他机关和组织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选项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