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高速发票可以电子发票吗?

答:
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策。高速公路使用电子发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1. 适用车型:目前仅限于小型货车(含挂车)、大型货车(含挂车)、旅游巴士和自驾游车。私家车暂不在电子发票试点范围内。
2. 使用途径:车主或司机需要首先在高速公路客服中心或服务区完成电子发票申领,绑定该车牌号后才可使用电子发票通行。
3. 使用方式:车主或司机驾车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将车牌号输入收费系统或人工收费处刷卡后,电子发票即开具完毕。无需在出口处领取纸质发票。
4. 发票查询:用户可在“中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APP或各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官网查询已开具的电子发票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
5. 税务扣除: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可凭电子发票直接办理进项税金税务扣除。
6. 试点高速:目前已有多条高速公路开通电子发票,如京津冀高速、京藏高速、长深高速等,今后将根据试点进展陆续推广至更多高速公路。
综上,高速公路试点电子发票已覆盖部分车型和道路,使用方式简便,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来电子发票会推广至更多高速公路,取代传统纸质发票。私家车暂未在试点范围,相关规定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